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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承包常识
·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00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 
· 保修人不履行保修义务,应当承担怎样的保修责任? 
· 当事人在中标合同外另行订立合同的,以何为准? 
· 建设工程承包案件应由何地法院管辖? 
· 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如何承担责任? 
· 当事人对工程量发生争议的如何确定? 
· 如何确定实际竣工时间 
· 如何确定工期损失责任的承担? 
· 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 发包人违约,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承包工程出现质量缺陷的,如何处理? 
· 劳务作业分包不属于非法转包、分包,依法有效。 
· 形象节点付款等垫资条款,原则有效。 
· 合同无效,如何确定工程价款。 
·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承包合同效力不受影响。 
· 合同无效(6) 承包人再分包承包工程项目的。 
· 合同无效(5) 承包人非法转包承包项目的。 
· 合同无效(4) 发包人 承包人肢解分包的。 
· 合同无效(3)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 合同无效(2) 借用他人资质承包(分包)建设工程项目的。 
· 合同无效(1)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 承包人施工合同风险防范 
· 签订施工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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