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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5) 承包人非法转包承包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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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5) 承包人非法转包承包项目的。
 
 

 

 

      [转包]

      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97\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99\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上述规定均为法律强制性规定,旨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的,所订立工程承包合同依法无效。
      人民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将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转包取得的利益采取依法收缴的民事制裁措施。
      有关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在此情况下工程价款的计算等,请参阅本栏其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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