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
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详解>
危害公共安全罪<涉及法律>
 :: 在线律师 ::
 :: 站内搜索 ::
 
 ::点击排行::
·提前下班出交通事故是否..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应视为..
·协议离婚一年后反悔要求..
·武汉律师,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武汉律师张早刚代理原告..
·车上人员和第三人转化问..
·武汉律师-最高人民法院..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本案“股东”内部转让份..
您的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 罪名祥解及法规 >>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 危害公共安全罪<涉及法律>
   危害公共安全罪<涉及法律>
·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条文>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的油田输油管道中油品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2002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通知1989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198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1998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983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私藏钢珠枪犯罪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通知1993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非军用枪支、弹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1995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1982<作废>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铁路、油田、电力、通讯等器材设备的犯罪活动的通知1993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坏生产单位正在使用的电动机是否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问题的批复1993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电力设备罪几个问题的批复1986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1993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押罪犯能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的批复1989 
·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盗窃民用爆炸物如何定性问题的电话答复1989 
· 公安部 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惩盗窃通讯设备犯罪的规定》的通知1990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厂(矿)区内机动车造成伤亡事故的犯罪案件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1992 
·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遇害者下落不明的水上交通肇事案件应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1992 
·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1992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坏生产单位正在使用的电动机是否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问题的批复1993 
· 关于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1998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无证开采的小煤矿矿主是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主体的请示的复函1987 
·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2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