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买卖合同在内的所有纠纷都能申请仲裁吗?
当然不是。仲裁主要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跟财产权益有关的纠纷。有些纠纷是不能通过仲裁解决的,如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都不能通过仲裁解决。仲裁需要当事人双方的合意,通常应在签订合同时或在发生纠纷后以书面的方式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才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参考法条:《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不服仲裁裁决还能去法院起诉吗?
不能。仲裁和法院诉讼是相互排斥的。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之后,当事人再去法院
提起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同时,案子经仲裁审理以后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这就是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制”。如果一方不自觉履行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但要注意,仲裁是民间性质的,所以当事人不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而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来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另外,仲裁中的财产保全也是由有关法院,即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裁定执行的。
参考法条:《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裁决可能被法院撤销吗?
如果仲裁裁决存在下列问题之一,仲裁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即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当事人之间根本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仲裁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的。法院经审查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裁定,对此,当事人无权上诉。但是仲裁裁决被撤销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参考法条:《仲裁法》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