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财产租赁合同
一般财产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户: 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人从 年 月 日起将交付承租人使用,至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人同意,但应告知承租人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享有原出租人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人承担的义务。
2、承租人如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甲方签约: 乙方签约: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