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纠纷一纸合同定输赢
一周数据:
上周接到的法援求助电话中,关于租赁纠纷的咨询异常集中,出租方和租赁方之间不断扯皮,最终的焦点聚集在一点上:一旦发生纠纷,到底谁来承担责任?
房客跑了 想找中介负责
王女士有一套多余的房子一直闲置着,三个月前,通过中介她把房子租给一名外地人居住。“这个房客一开始态度非常好,也不像没钱的人,一再声称自己资金周转不灵。”王女士说,看到对方的态度很好,自己当时在租金问题上也没有多计较,答应让其先住三个月再交房租。可是,现在这个房客却跑掉了,不仅欠着王女士租金没给,家里也被搞得一塌糊涂,前后损失有六千多块钱。为此,王女士想要追究中介的责任。
案例分析:中介提供的仅仅是一种居间服务,为王女士和承租人之间订立合同提供机会。因此,像王女士这种情况,中介并不需要为承租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生意不好 想退租的商铺
“我看中了中央门地区一家大市场。”张先生曾经打进晨报法援热线诉说,后来他就找到了大市场的招商部门,对方一再许诺称大市场的生意很好,包赚不赔,张先生考虑再三也就租了一个门面,并且签订了合同。然而,开张至今,张先生发现生意并非想像的那么好,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张先生认为大市场方面存在欺诈行为,于是找到对方要求退租,可是却遭到了拒绝。如今,张先生陷入了两难境地。
案例分析:张先生缺乏必要的市场风险意识,轻信口头承诺而草率签约,自己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如果张先生擅自退租,该行为则是一种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