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筑工程房地产 >> 建筑房地产案例 >> 房屋买卖案例 >> 文章正文
一房二卖 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人已支付的购房款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一房二卖 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人已支付的购房款
 
 
 

 

  三明清流县法院日前对一起开发商“一房二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作出判决:第二次交易无效,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人已支付的购房款。该判决现已生效。 

  2005年12月,清流县一房地产开发商与秦某达成口头协议,以22.8万元的价格出售一店面给秦某。随后,秦某分3次向开发商交付购房款14.8万元。2006年10月,开发商书面承诺将该店面交付给秦某并办理登记备案。 

  2006年5月,开发商又与王某签订房地产买卖协议,将秦某所购买的该店面以26.6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协议签订后,王某向开发商支付购房款13.3万元。 

  2006年12月,秦某发现自己购买的店面被开发商出售给他人,便向清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购房协议。王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清流县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开发商与秦某的购房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已着手办理产权证登记手续,交易应受法律保护。开发商与王某的交易损害了秦某的利益,王某与开发商的购房协议无效。   

  法院最后判决:开发商双倍返还王某已支付的购房款共计26.6万元,继续履行与秦某之间的购房协议,秦某向开发商补交购房款余额8万元。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提前下班出交通事故是否..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应视为..
·协议离婚一年后反悔要求..
·武汉律师,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武汉律师张早刚代理原告..
·车上人员和第三人转化问..
·武汉律师-最高人民法院..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本案“股东”内部转让份..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