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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迟到5年多开发商赔了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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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迟到5年多开发商赔了37万元
 
 
 

 

    入住5年后,业主经过多方交涉,才拿到迟来的产权证。一怒之下,44名业主奋起维权,向法院起诉索赔400多万元。但是,身为被告的开发商却也大吐“苦水”,坚持称自己并无责任。一方势力大,另一方情绪大。法官们开展了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反复与开发商和业主沟通、谈心;经过2年多的坚持不懈,终于促使当事双方握手言和。今天上午,众业主拿到37.4万元赔偿款。
 
  原告认为,他们买房5年后才拿到产权证是因为被告博美置业没有依约履行办证义务,应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法庭上,被告开发商则称,该公司在合同签订后即办理了登记备案并交纳了契税、产权登记等费用,这应该被视为进行了初始登记。其次,合同中并无被告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期限上的约定,故被告不存在违约。开发商特别指出的是,因博美园项目土地不能分宗,才导致必须等待二期工程全部完成后才能得出各业主准确的面积数据并进而办理一、二期全体业主的产权证书。业主迟迟拿不到产权证,是被告在协助办证过程中遇到了难以逾越的事实和法律上的障碍,开发商并不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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