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冬季室温8年不足16度 九龙山庄业主获退房
市民杨某购买了九龙山庄一套复式住宅,但8年来房屋的冬季室温都达不到国家规定的16度供暖标准。因此,一直将该房屋闲置的杨某起诉北京九龙山庄房地产物业集团,要求退房。近日,大兴法院支持了杨某的请求,判决开发商退款。
1997年2月17日,杨某与开发商北京九龙山庄房地产物业集团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了北京南四环九龙山庄的一套复式豪宅,他为此交纳的房款近百万元。此后,杨某办理了入住手续并对房屋进行装修。但入住后杨某发现,家中采暖温度没有达到国家标准。1998年1月1日,杨某不得不到外面租房居住。
杨某反映此问题后,开发商为杨某的房屋加装了30片暖气。但2005年,大兴公证处对杨某居住的房屋进行测试显示,室内温度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16度标准。
另外,2001年初,开发商对杨某居住的楼房进行拆改,致使杨某家二层大面积渗水。同年,杨某起诉要求开发商修复房屋,法院判决支持了杨某的请求,但开发商一直不履行。因此,杨某起诉九龙山庄开发商,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退还房款、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购房契约为有效合同,杨某按照契约内容履行了交付房款等义务,开发商应按契约要求,交付质量合格的房屋。但杨某的房屋采暖温度经多次修理仍不能达到正常使用标准,严重影响居住使用;同时开发商擅自对楼上房屋结构进行拆改,杨某已无法正常居住。最终法院判决解除杨某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由开发商退还全部房款、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和利息等共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