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主卖“缩水”家具 商场被诉埋单
浙江杭州东方家私市场下设的经营户卖缩水的实木家具,经营户撤出市场后但该家私市场成了被告,被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和公开赔礼道歉。今天上午,经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就这起产品责任纠纷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杭州东方家私市场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损失3000元。
原告娄某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7月8日,原告和妻子到被告杭州东方家私市场购买实木家具。当时,被告下设经营户杭州东方家私市场皇友家私经营部(以下简称皇友家私)向原告推销其经营的实木家具。娄某称,在他多次向皇友家私的工作人员核实其销售的家具的确是实木后,他与皇友家私签订了订货单,约定向皇友家私购买一套价格为2.2万元的实木家具。合同签订后,娄某向皇友家私支付了1000定金。
2006年8月,娄某将自行设计的家具设计图纸交给皇友家私。因设计图纸中的家具比预定的家具有所减少,双方对实际定制家具重新定价为1.65万元。对原定货单内容进行修改后,娄某又向皇友家私支付了4000元定金,合计已支付5000元定金。
2006年10月4日,娄某在家具安装时发现家具有严重质量问题,该套家具并非当初承诺的全部实木材质,而是由细木工板贴面而成的。
娄某立即与皇友家私进行了交涉,娄某说,皇友家私经营部负责人在上门查看后,承认了家具的质量问题,但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经杭州东方家私市场管理处投诉部与杭州市消费者协会调解也均未达成调解协议。
另据原告娄某诉称,目前,杭州东方家私市场皇友家私经营部已注销并撤出杭州东方家私市场。娄某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因此原告娄某将被告杭州东方家私市场告上了法庭,要求与被告下设的皇友家私经营部解除买卖合同并立即返回已支付的定金5000元,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5000元,补偿律师费等2000余元,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