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合同纠纷 >> 合同常识 >> 建筑工程合同常识 >> 文章正文
《建设工程合同》施工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什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建设工程合同》施工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什么?
 
 
   答:在因施工人自己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时,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所谓“合理期限”,是指根据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具体情形,以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的工期和相关合同文件约定的内容,施工人进行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所需要的时间。无论施工人是进行修理,还是进行返工、改建,都必须是无偿的,不得再要求发包人支付价款。

 

   因修理、返工、改建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由于修理、返工或者改建会拖延工期,往往会造成施工人超出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作成果,而逾期交付是由于施工人的责任造成的,因此施工人还应当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本文关键词: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提前下班出交通事故是否..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应视为..
·协议离婚一年后反悔要求..
·武汉律师,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武汉律师张早刚代理原告..
·车上人员和第三人转化问..
·武汉律师-最高人民法院..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本案“股东”内部转让份..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