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反客为主催款兵法
反客为主作为成语,它的意思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主人不会招待客人,而反而受到客人的招待。在催款活动中,此法强调要掌握催款的主动权,通过各种方式设法控制债务人。
作为兵法,反客为主的古文解语是:“乘隙插足,扼其主机,渐之进也。”
在以济生活中,反客为主催款兵法其清要之处在于想办法控制或操纵债务人的公司或企业,然后顺利得到欠款。采用兼并催款是行之有效的一种手段。
反客为主催款兵法其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牵线搭桥,促成兼并。
二、签订协议,保障债权。
三、执行协议,实现债权。
以联营的方式催讨债务,或者说,债权人以债的权利作为部分或全部投资加入经济联合组织,不仅是要行的,而且是一种比较好的债权实行方式。但是也要“在自愿的基础上,坚持扬长避短、形式多样。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
(十六)攻心为上催款兵法
在催款活动中,灵活动用攻心的策略,也是出奇致胜的一大法宝。
攻心为上,是古代大军事家孙膑最早提出来的。他说:“凡伐国之道,攻心为上,务先服其心。”
“攻心为上催款兵法”的精要之处在于攻心,使债务人心乱神迷惑心服口服地归还欠债。
攻心为上催款兵法具体实施时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摸准债务人心理,因势利导,使其心服口服。
二、利用债务人心理误区,长驱直入。
三、抓住债务人要害,攻心夺气。
在催款活动中,要善于抓住对手利益所在的要害,攻其心,夺其气,惑其神,乱其阵,以心战方法动摇债务人的意志,使债务人不战自乱,不战自降,无可奈何归还我方欠款。
(十七)李代桃僵催款兵法
“李代桃僵催款兵法”的巧妙即在于用债务人的担保或抵押财产来解决债务,抵押清欠是债权人藉以催讨债务的万全之策。
这一兵法的古文解语是:“势必有损,损阴以益阳。”
实施此法的步骤如下:
1、设定抵押权
在实践中,设定抵押权的方式情形大致如下:
(1)在有关经济合同的主文中直接订有抵押条款。
(2)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书机抵押合同或协议。
(3)无需另订抵押协议或合同,而是将抵押的有关内容在原债权文书中写明。
(4)既无书面抵押合同或协议,也没将立抵押的情况载于原债权文书,只是在客观上形成了某种抵押事实。
2、行使对抵押物的占有权及其例外情形。
(1)根据抵押合同,由抵押权人行使对抵押物的占有权。
(2)根据抵押合同,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
3、实现抵押权
李代桃僵,在发生借贷关系时,事先设置担保或者用抵押物品代替债务,是债权人应该采用的安全防范措施。俗话说,无商不奸。商场中尔虞我诈的现象是经常发生的,“皮包”公司,“绣花枕头外面光”一类的公司、企业也不在少数。因此,设置担保,预先留一手还是完全必要的。
(十八)一箭双雕催款兵法
“一箭双雕催款兵法”之妙即在于选准切入点,迅速展开工作,既收回债款,又加强了业务合作关系。这种策略非高明之土不能实施。
射一箭而中两只雕,用一计而得若干利。
“一箭双雕催款兵法”的精要在于“一箭”,选取最佳的切入点,达到既如数追回欠款,又与债务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双雕”效果。
实施“索债取偿法”的主要步骤如下:
(一)帮助债务人分析案情,做好讨债准备。
(二)帮助债务人实现债权
(三)债权人实现债权
需要提及的是:本法的实施,得以债务人充分合作为前提,因此,在实施本法前,债权人应讲究策略、注意分寸和把握“火侯”。以免讨债“过火”,使矛盾激化或使债务人故意隐瞒其债权,这将不利于“索债取偿法”的有效实施。
总而言之,一箭双雕催款兵法在于抓住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环环相扣的秘决,实施一石二鸟之计,此兵法要求债主胸怀宽广,高瞻远瞩,大力帮助债务人追回欠款,从而也得到自己的应收款项。
(十九)避实击虚催款兵法
“避实击虚催款兵法”之妙即在于舍难择易,避实击虚,债权人不必运用过于复杂、繁琐的催款方法,牵涉面不必太广。
孙子说:“兵形像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
避实击虚催款兵法在催款中主要是要贯彻舍难择易的思想,在催款活动中具体运用“简易程序”催款。
所谓“简易程序”就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或经济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总而言之,避实击虚催款兵法就是要求我们避开难办的事,舍难择易,专拣软骨头吃,这样做既可以及时追回欠款,又保证了不影响、不耽搁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十)死地求存催款兵法
避实击虚催款兵法是舍难求易,而死地求存催款兵法则是以硬碰硬,专挑硬骨头吃的一种催款办法。
死地求存催款兵法是债权人被逼无奈时采取非常手段,与债务方真刀实枪地干,赁借法院制执行的手段让债务人乖乖地还债。
总之,“死地求存催款兵法”是债权人用尽的办法无济于事,山穷水尽的时候,只好诉诸法律,与债务人对簿公堂。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债权方证据确凿,理由充分,债权方采取此方法大多能取得满意效果,顺利追回所有债务。
(二十一)居安思危催款兵法
治国安邦,要在国泰民安时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危机;领兵打仗,要在胜利时想到可能遭遇的失败;企业经营,要在盈利时想到可能的亏损。同样,借款给别人,要考虑到对方的偿还能力是否能够按时足额还债。
安与危、胜与负、治与乱、盈利亏是生活、战争和经济活动中经常存在的矛盾。运用这一兵法的关键有以下方面。
一、保持头脑冷静
二、善于预测危机
总而言之,催款者“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居安思危,在借债之时,就要考虑到债务人的诸如信誉、资金等种种情况,才不至于以后无法催讨债务。事先考察清楚涉及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种情况,并有针对地提出种应对措施,如此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二十二)借尸还魂催款兵法
借尸还魂是一条成语,是比喻已经消亡或没落了的势力或思想等,借托别的名义重新出现。作为催款后法,它是借助看似无用的东西发挥作用,从而追回欠款。
借尸还魂兵法古已有之,它的古文解语是:“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才,求借。
借尸还魂催款兵法就是指把某些看似无力还债的债务人的企业,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要求其破产的办法,通过破产清偿得到欠款。
使用借尸还魂催款法,通过破产获得清偿应注意以下情况。
一、破产法中规定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一般是指:
(1)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
(2)债权人已要求清偿;
(3)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关于破产案件的管辖及申请手续
三、关于债权的申报和债权人会议
总而言之,借尸还魂催款兵法其精要之处在于借助某些看似毫无办法的办法(如破产清偿债务)来达到追回欠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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