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经济交往中,企业难免会和别人发生一些债务纠纷,这个时候,债权人其实可以选择使用“支付令”向债务人追索债务。在这里向大家介绍一下使用支付令追索债务的几个小贴士:
1、在什么时候、向什么部门申请支付令?
很简单,就是当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别人拖欠你的债务,包括金钱和有价证券,又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这时,就可以考虑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而支付令案件的管辖法院与受理普通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是一样的。
2、支付令有什么特点?
需要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相对便宜。
一般的财产类案件,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诉讼费的。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当然,一审法院在使用简易程序办理此类案件时会减半收取。而如果是通过申请支付令的方式向债务人追索债务的话,申请人需要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3、申请支付令需要什么条件?如何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当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的债务纠纷,同时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时,需要提交支付令申请书和预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在申请书中,申请人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以及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如在上述案件中,银行向法院提交了银行与蓝天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以及借款借据、债权催收通知书,这些就是用于证明银行与蓝天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而除去借款本息及诉讼费之外,有部分诉讼请求则是因为没有具体明确的数额,法院难以支持,最后由银行撤回了。
4、支付令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
在债权人提出申请后,法院将在5天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这起案件。当决定受理申请后,法院一般会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经过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会在受理之日起15天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告诉债务人自收到该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给付申请人欠款本息以及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经审查认为申请不能成立的,将裁定予以驳回。而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这段期间内既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又没有履行支付令的话,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而普通的财产类案件,一般需要经过送达文书给被告、排期开庭、庭审质证、出判决书、等候判决书生效等过程,需要的时间可能相对长点。
在这里,债权人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债务人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无论该异议的内容是什么,法院在收到书面异议后都将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此时,债权人可以另行起诉,也就是说经过支付令这一程序后,由于债务人提出了异议,债权人最后可能还是得通过财产类案件诉讼程序追索债务。所以,在实际中怎么选择、如何适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债权,还是得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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