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10.1 我国国家赔偿的方式 我国采取的国家赔偿方式有三类:以金钱赔偿为主,恢复原状,返还财产为辅的方式。 10.2 国家赔偿方式与民事赔偿方式的异同: 根本目的、侵权责任主体及赔偿义务主体的范围、当事人双方的地位、侵权责任方的赔偿能力、各自侧重的赔偿形式不同。
刑事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一、赔偿方式 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一)支付赔偿金 (二)返还财产 (三)恢复原状 以上三种赔偿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另外,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5月12日)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5月12日) 第十六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
财产损坏、拍卖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5月12日) 第二十八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
那些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财产的行为应予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国家负赔偿责任。 一、查封、扣押、冻结、追缴了非法定对象的财产。即本应对甲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措施错误地对乙行使。 二、查封、扣
法院查封的财产被卖 当事人申请200万国家赔偿
由于法院查封的财产被非法变卖,致使株洲市某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高星光、谢水生无法索回拖欠4年多的工程款,他们遂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确认申请。记者今日获悉,该申请已经正式被株洲市中院受理。 拖欠工程款200多万元 1999年4月和9月,株洲市第九建筑工程
请求返还被人民检察院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的赔偿请求,
[法律指引]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 第九条 请求返还被人民检察院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的赔偿请求,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分别下列情形对有无违法侵犯财产权情形,依法进行确认: (一)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复查纠正决定书及人民法
法院查封财产遭变卖 当事人提出国家赔偿
法院查封的财产被非法变卖,造成执行案件无法执行。昨日,株洲市第九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九建公司)两名项目经理高星光、谢水生向株洲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确认申请。记者获悉,此申请已被法院受理。其代理人、湖南中兴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斌表示,一旦申请人请求得到确认
违法罚款等强制措施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5月12日)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