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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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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有三种情况:①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者自由选择诉讼的案件,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或者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后诉讼的,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年.行政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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