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常识 >> 行政复议常识 >> 文章正文
哪些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哪些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日期:2008-6-24 16:05:00   来源:本站编辑 Mary   点击:23次   作者:佚名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

  在某种特定情况下,为了不因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资格消灭而导致不能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对以下两种情况有特别规定:

  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此外,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提前下班出交通事故是否..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应视为..
·协议离婚一年后反悔要求..
·武汉律师,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武汉律师张早刚代理原告..
·车上人员和第三人转化问..
·武汉律师-最高人民法院..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本案“股东”内部转让份..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