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什么情况下,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听证对当事人有什么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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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什么情况下,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听证对当事人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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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7-1 14:21:27 阅读124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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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是指在行政机关对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依法听取听证参加人的陈述、申辨和质证的程序。并不是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都适用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对行政机关拟作出的三种行政处罚,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多少算是较大数额的罚款?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地方之间规定的不尽一致,国家工商局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规定是:公民五千元、法难或者其他组织五万元以上。
听证是一种新的程序,它是我国法律体系逐步向法制化、民主化进程的具体体现。听证制度的确定和实施无论是对当事人还是行政机关,都有很大的好处:(1)通过听证,可便于当事人更好地行使陈述、申辩、质证的权利;(2)通过听证,可以使行政机关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获取证据并准确地适用法律,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罚;(3)因为听证是公开的(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有助于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4)由于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下达处罚决定之前进行,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的损害还未造成,更加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5)很大程序上,减省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给当呈人带来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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