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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何谓“共同受托”?它与另行委托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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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何谓“共同受托”?它与另行委托有何不同?
 

  答:共同受托是指受托人一方为两人以上,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情形。它与另行委托的区别在于,另行委托是将同一委托事务通过两个以上委托合同委托给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存在着多个委托合同关系;而共同委托是将同一委托事务在一个委托合同中委托给两个以上的受托人,这里只是存在着一个委托关系,不过委托关系的一方为复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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