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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拍卖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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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拍卖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拍卖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拍卖合同的特征是:

  (1)委托拍卖合同的目的是处理委托人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2)委托拍卖合同为要式合同。《拍卖法》规定:委托拍卖合同必须以书面的形式签订;

  (3)委托拍卖合同为有偿合同,即委托人在拍卖成交之后,应当向拍卖人支付一定数额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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