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按照本网站诉讼指引之起诉需知中的要求决定了起诉,并且作好了相关的证据准备;并准备好诉状和诉讼费后,你就可以准备到人民法院进行立案了。
1、立案要作的准备工作
首先你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也就是确定你应当到哪一个具体的法院来办理立案手续。
有关问题请参考本网站诉讼指引之“诉讼管辖”。
2、根据当事人人数确定应提交的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如果案件的被告及第三人共二人,那么你就应当准备四份起诉状。立案时应当向法院交三份,法院会向对方当事人各送达一份,同时法院需留存一份。你自己也需留存一份。同时,最好你再多准备一份,有的法院会特别要求多提交一份。
请注意,上述各份请加盖公章或签字(切不要签字或盖章后复印,那是不合要求的)。
3、查实对方的基本情况
如果对方是自然人,你要尽可能的准备其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如果对方是法人,你需要在网站或到工商局检索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立案时向法院提交。在北京的各地法院一般都要求在立案时提供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事人的名称一定要一字不错,如果发生错误,人民法院会以主体有误,直接驳回起诉,你还得从头来过。
一定要特别重视对方当事人的联系方式,现在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除非是外地的特殊情况)一般是不会采用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的方式,而直接采用简便的电话通知的方式。如果,你的诉状上没有明确的标注当事人的电话,会使法院的送达和通知发生严重的困难。可能你的案件会因此拖下来。也可能最终会因为联系不上当事人无法送达最终驳回起诉。
同时,也要注意注明你自己的联系方式,如果法院能找到对方,却找不着你也是件很麻烦的事。不要想着法官会到家里来找你,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4、你需要准备的其他文件材料
如果起诉的是自然人,那么你需要在立案的时候,带上自己身份证,同时带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起诉的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那么你需要在立案的时候,带上以下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一份)请参阅诉讼指引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具体办理案件的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请参阅诉讼指引之“授权委托书”
5、同时,请不要忘记带上诉讼费
关于诉讼费的数额请参阅诉讼指引之“诉讼费速算”。
作好以上准备,你就可以查一下立案的法院的具体地址,前往立案厅办理立案手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