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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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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本人在代理案子时,经常有当事人会说,仲裁不服再去诉讼,所以订合同时根本不知选择仲裁为何意?结果是什么?在此作一解释供大家参考,在订合同时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合理的选择。

一、如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进行诉讼,即你自己已放弃了诉讼的权利,所以认为仲裁和诉讼可并存是错误的。

二、机构不同,仲裁委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法制局)和商会统一组建,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法院的机构是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简单地说,仲裁就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就约定以后出现纠纷时叫某仲裁机构做“娘舅”,一旦裁定对双方都有法律效力。

三、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申请撤消时法院不会从实体处理中审查,如程序中有明显错误是可以撤消。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二年内申请再审,法院有相关的法定监督机构和救济程序。

    四、收费不同,仲裁费没有规定可以减交、缓交、免交,法院有规定。仲裁费比诉讼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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