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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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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要求
 
 
    不得超越资质经营
 
    根据《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管理业务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不得超越资质经营。
    该《规定》第八条之规定
   一级   可以承接   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二级   可以承接  3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 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 
   三级   可以承接  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  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
    
    超越资质经营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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