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债务追讨 >> 讨债常识 >> 文章正文
上海讨债,方式须合法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上海讨债,方式须合法

 
 

 

 

 

上海讨债,方式须合法

 最近,很多债权人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债权却无法实现,于是通过一些讨债公司等非法机构来实现债权,谁不知却落入了另外一个圈套. 讨债公司运作很不规范,收费通常20%到30%,而且采取手段通常非法,花了钱不说,还得不到法律保护.

连接:

黑帮分子接连落网

    已查明,这个名为“上海**商务有限公司”的犯罪团伙,在400余天内涉嫌“讨债业务”155笔,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


    “×××,今天你必须先交出15万元劳务费,否则叫你老婆将你两条腿领回去!”1月3日上午,被害人接到了黑势力的最后通牒,来电者叫刘*,自称是讨债公司的业务员,要求被害人将钱交到武宁路某大厦2511房间的J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下午1时,交款地点已被我20多名侦察员严密监控。3时整,刘飞和一名同伙终于出现在警方视野中。他们来到2511房间,被害人赶紧从抽屉里取出一个纸包,刘飞打开一看,里面是15捆百元纸币。“好!×先生是聪明人,够朋友……”刘*的喜悦突然被背后伸出的巨手打断,早已埋伏在暗处的侦察员一跃而上将他和同伙擒获。经突击审讯,刘*供出自己的真名叫*,26岁,辽宁本溪人,另一同伙高洪山系黑龙江佳木斯人,他们公司叫上海**商务有限公司,总部设在江西中路某号509室。

    下午4时,警方出动精兵直扑文哲公司老巢。侦察员在现场搜出了大量的格式广告纸、讨债合同、台帐及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用品,但**公司的负责人却早就潜逃。就在警方将宫*擒获的同时,被害人的妹妹却又接到了新的恐吓电话,一个东北口音的男子在电话中大叫道:“居然敢通知公安,我们要烧了你全家!”

    黑势力如此嚣张,必须从快破案!在上级指示下,侦察员们从宫*口中找到了突破口。根据他的交待,侦察员当夜押着他来到延安东路某大厦913室设伏,并于1月4日上午9时许,将按约和宫*交接赃款的黑势力成员徐*、郑*抓获。可惜的是,一个原先等在大厦楼下,名叫宋*的黑势力成员,见同伙去而不返而狡猾脱逃。

    执行难是讨债公司得以生存的原因,也是债权人挺而走险的根本.但债权人讨债采用方式须合法,通过合法方式,委托有一定实力的律所或者相关领域的资深律师来研究讨债对策,而不是盲目行动.否则,定必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提前下班出交通事故是否..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应视为..
·协议离婚一年后反悔要求..
·武汉律师,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武汉律师张早刚代理原告..
·车上人员和第三人转化问..
·武汉律师-最高人民法院..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本案“股东”内部转让份..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