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伤事故职业病 >> 工伤职业病赔偿案例 >> 工伤赔偿案例 >> 文章正文
车间里被同事扎伤,法院判决不属工伤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车间里被同事扎伤,法院判决不属工伤
 
 
 
   2003年11月19日,李先生在车间进行操作时与同事刘某发生口角,后刘用刀将张扎伤,刘某因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后李先生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结论,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维持原行政复议决定。

  于是,李先生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上被告席。一审法院判决后,李先生不服,向二中院提起上诉。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受到他人暴力意外伤害与其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其所受伤害既不符合认定工伤的规定,也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法定情形。故终审驳回李先生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维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非工伤认定结论。 
 

编辑张早刚律师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提前下班出交通事故是否..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应视为..
·协议离婚一年后反悔要求..
·武汉律师,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律师张早刚代理原告..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车上人员和第三人转化问..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武汉律师-最高人民法院..
·本案“股东”内部转让份..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