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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车祸引发的工伤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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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车祸引发的工伤争议
 
 
 
      1997年4月15日,北京矿务局大安山煤矿的一名女职工尹克玲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不幸遇难,肇事司机逃之夭夭。尹克玲的丈夫早在1982年就已经过世,两个正在上学的女儿就这样突然成了孤儿。矿区劳动科依据当时劳动保险政策按因公负伤处理,给尹克玲的家属丧葬费800元和矿区1838元的救济金,这对两个孤儿今后的生活无疑是雪上加霜。

    1997年5月13日,《中国消费者报》刊登出“这对孤儿能否得到工伤保险赔偿”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对这对孤儿的关注。有律师专门来到这对孤儿家中,表示要为她们维护权益。1997年5月底房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立案,对此案进行调查。这起案件也成为当时房山区受理的首例因职工上下班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工伤赔偿争议案。双方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尹克玲究竟能否算工伤。当时《北京市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还尚未出台,为使案件审理有理有据,房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示市仲裁,最终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部1996年10月1日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试行办法》第8条第9款的规定认定了尹克玲的工伤。

    时任房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刘明曾感慨地说:“要不是有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试行办法》尹克玲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北京市的《北京市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还未出台,工伤保险机构尚在筹建阶段,此案更加督促我们加快工伤保险改革的步伐。”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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