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于是电话咨询、直接来办证中心申报窗口咨询的人络绎不绝。在咨询过程中经常听到一种说法:养老保险缴不足15年,不能享受养老待遇,就可以不用缴了。
那么,这种说法正确吗?
按照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且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企业招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范围为男16周岁至60周岁,女16周岁至50周岁;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种险种。按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养老待遇有二种情况,一种待遇是按月领取养老金,其基本条件是按规定缴费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另一种待遇是领取一次性养老补贴,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包括申请延长缴费)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一次性养老补贴包括个人帐户储蓄额和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一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因此,养老保险缴不足15年,不能享受养老待遇的说法是片面的,缴不足15年不用缴的行为是违法的。在职期间除了缴纳养老费外,还必须按规定缴纳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费,当职工发生工伤、疾病等情况时,就可以享受工伤、医疗等保险规定的待遇。如果企业聘用的员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不用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以说,明智的企业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劳动合同期内的职工,不管职工年龄大小,一视同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至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是否缴得足15年,这只能由职工的出生年月来决定。针对缴不足15年的员工,有些企业可能采取私下协商发点补贴的办法,但这是有后遗症的,一方面这种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可以随时反悔,另一方面将来有可能会出新的补缴政策,到时候满足条件的员工补缴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在这里,也顺便提醒一下企业,有的职工在企业干了若干年了,企业未给这些职工参保而导致参保年限不足的,企业应该给这些应缴未缴的职工申请一次性的补缴,解决这些职工的后顾之忧。而宁波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不足15年的,还可以个人申请延长缴费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开发区社保中心)
编辑张早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