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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口供”凶犯今被判死缓—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指纹鉴定起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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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口供”凶犯今被判死缓—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指纹鉴定起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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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口供”凶犯今被判死缓—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指纹鉴定起关键作用
 
    杀人现场模拟图
   
   
   
    一名社区女医生在诊所被人用输液管勒死,凶手竟是一花甲老人。今天中午11时30分,这起离奇命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宣判,65岁的被告人吴世贵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案中,由于被害人死亡,现场遭到破坏,被告人“零口供”对抗侦查,没有证明杀人罪行的直接证据,检察机关完全依靠间接证据证实了杀人控罪,揭开了这起迷离案件背后的秘密。
   
    6旬女医生被人用输液管勒死诊所
   
    2003年11月21日傍晚,朝阳某社区诊所门外,急匆匆走来一位七旬老人,他的妻子是诊所医生。从中午开始,64岁的妻子便一直不接听电话。老人打开诊所屋门,赫然看到妻子趴倒在卫生间里,衣着不整。老人以为妻子犯病,赶忙出门叫来几名过路人,七手八脚将妻子抬到诊床上。这时,老人发现妻子脸上有伤痕,脖子上竟还勒着根输液管,并且被一双筷子别着。老人的亲属赶紧拨打120和110。
   
    警方勘查证实:女医生是被人用输液管勒死的。另外,诊所内写字台、木箱被翻动过,女医生的手机、小灵通和寻呼机丢失。案发后,现场先后进入了死者的亲属、帮忙的群众、急救医生,尸体被搬动,行凶用的输液管被剪开,筷子被取下。办案人员面对的是一个凶杀现场基本被毁的无头案。
   
    3个月连续拨打被害人手机引出六旬凶嫌
   
    一次偶然使侦破工作出现转机。案发后,女医生的老伴整日沉浸在悲痛中,他不停拨打妻子的手机。没想到,在凶案发生3个月后,老人居然拨通了亡妻的手机!手机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警方迅速根据这一线索找到了持有女医生手机卡的一名年轻女子。据该女子说,手机卡是她爷爷给的———65岁的吴世贵就这样进入了警方视线。
   
    吴世贵,吉林人,1985年因盗窃罪入狱,后因病保外就医。在保外就医期间,吴世贵又因强奸邻家女子未遂及盗窃罪被数罪并罚,再度入狱。出狱后的吴世贵投奔了他在北京的女儿。
   
    面对民警讯问,吴世贵镇定地称不认识被害女医生,也不知道案发诊所。他只说,2003年底在中关村附近一小餐厅外卖柜台排队,捡到一个包,里面装着手机、小灵通和寻呼机,他将这些分给了子女。但警方调查发现,2003年底时这个外卖柜台还未设立。同时警方查明,吴世贵的一个舅哥就住在案发诊所所在的小区中。吴世贵在陪舅哥治病时,去过案发的诊所,与被害女医生有过接触。
   
      对此,吴世贵马上改口说,他最后一次去诊所是1年多前了,并说根本不知道诊所里还有个卫生间。但这也很快被证明是谎言———警方在卫生间墙上提取的一枚掌纹与吴世贵的右手掌纹吻合!一切都说明:吴世贵在说谎。在吴世贵始终不供述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能否起诉引发争议
   
    吴世贵案移送到检察机关时,指控的主要证据一个是从案发现场提取的吴世贵的掌纹;另一个是吴世贵持有赃物的物证,但两样证据都不能直接证明吴世贵杀了人。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肖辉认为吴世贵具备重大作案嫌疑,但案件证据薄弱,由于被害人已死,现场被破坏,吴世贵一口咬定没有杀人。根据刑法“疑罪从无”的原则,以现有证据起诉,检方将承担巨大的败诉风险。但是如果不起诉,极有可能会放掉真凶。该案是否应该起诉、应该如何起诉,始终在检察官心中悬而不决。一时间,案件在检察机关内部引起了争论。 案件的审理时限在一天天逼近。一个曾被公安人员弃用的指纹证据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这枚指纹是从被害女医生经常使用的老花镜眼镜片上提取的,但由于指纹不完整,痕迹鉴定部门无法进行明确比对。凭着丰富的实践和办案经验,检察官要求公安机关委托国内最权威的物证鉴定机构———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重新对这一指纹鉴定,并列出了一份详尽的补充侦查提纲,依法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审限将近时,从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传来令人振奋的消息:眼镜片上留下的正是吴世贵的左手食指指纹!
   
    众所周知,眼镜片需要经常擦拭,这一显著特性可以充分证实吴世贵曾经在案发期间到过现场。今年3月,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吴世贵提起公诉。
   
      法庭激辩确证控罪
   
    今年3月31日,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吴世贵高声表示:“没有杀人!”他说自己做护工,案发时在中关村医院看护病人,但他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公诉人表示,吴世贵表面上矢口否认杀人,不供述任何犯罪事实,但他的供述前后存在较大变化,这种变化是肆意的、毫无根据的、非合理性的变化。随着司法机关诉讼证据的不断充实,吴世贵的种种辩解变得漏洞百出,苍白无力。
   
    公诉人认为,吴世贵在诊所卫生间墙壁上留下的掌纹证据,可以证实吴世贵曾经到过中心现场———诊所卫生间;吴世贵在被害人眼镜上留下的指纹,可以证实吴世贵曾经在案发期间到过现场。再结合本案的旁证,可以确证对吴世贵的控罪。
   
      间接证据也可定罪
   
      虽然这个案子被告人拒不认罪,也没有证明杀人罪行的直接证据,但公诉方完全依靠间接证据证明了吴世贵的罪行。在刑事证据中,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之分。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如果在现场提取到被告人的血掌纹,血迹是死者的,这枚血掌纹就是证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直接证据,不用借助推论就能直接证明被告人罪行。间接证据则不能独自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此案现场提取到吴世贵的汗液掌纹就是间接证据,只能证明吴世贵去过诊所的卫生间,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经过逻辑推理才能证明吴世贵有罪。此案中,检方以间接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证据之间环环相扣,没有断裂脱节,相互印证,形成有罪指控,同时排除了所有无罪的可能。
   
    直到今天,吴世贵依然在喊冤,但“零口供”没能帮助他洗脱罪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陈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公诉人释疑案件3点疑问
   
    宣判后,记者带着对此案的3点疑问,采访了公诉人。
   
    花甲之年的吴世贵是否有作案的能力?
   
    公诉人:上了年纪的吴世贵身板依旧结实,平日奔波于城区与郊区之间做护工工作,能身背病人上下楼。从作案手法看,凶手用筷子别住输液管,借转动筷子的力量来收紧输液管勒死被害人,非常符合吴世贵这个年龄人员的作案特点。
   
      吴世贵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公诉人:吴世贵先后两次犯盗窃罪被判刑。根据旁证反应,他平时就有小偷小摸的恶习。这次从吴世贵家中找到被害人的手机等物品,不排除被告人吴世贵图财害命的可能。另外,被害的女医生性格开朗,待人热情,用吴世贵的话说:长得挺漂亮。联系到吴世贵有过性犯罪前科,不排除吴世贵对女医生有“想法”,遭拒后,在争执过程中实施暴力的可能性。
   
    吴世贵为何作案后无所顾忌地使用手机等赃物?证人证实:吴世贵在案发后曾询问过手机如何使用。年老的吴世贵对手机的功能并不了解,他以为在案发3个月后再使用手机是安全的,却没想到贪婪的心理最终使自己的罪行败露。
   
    自2005年7月12日《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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