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制定《国家禁毒委员会2004—2008年禁毒工作规划》(以下称《五年规划》),实施这一规划对新时期新阶段的禁毒斗争有什么现实意义?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国家禁毒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禁毒部门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禁毒斗争形势的挑战,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推动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受国际毒潮泛滥和国内涉毒因素影响,我国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境外毒品多头入境情况突出,其中“金三角”毒品对我国危害最大;国内制贩冰毒、摇头丸活动呈上升趋势;走私、贩卖易制毒化学品问题仍很严重;麻醉药品、精神药物流入非法渠道问题突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国内吸毒人员及毒品滥用规模不断加大,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累计超过105万,滥用摇头丸及其他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实际人数上升较快。严重的毒品问题引发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并导致艾滋病等多种疾病扩散流行,不仅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幸福和安居乐业,而且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禁毒工作的总体要求,我们必须把禁毒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去考虑,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推进。基于这种考虑,国家禁毒委员会制定《五年规划》是十分必要的。
《五年规划》,是国家禁毒委员会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维护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和谐稳定的总要求,在认真总结多年来禁毒工作探索积累的成功经验,深入分析禁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的基础上制定的,是指导今后五年禁毒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五年规划》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禁毒工作指导思想和方针、目标,对禁毒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并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可以相信,《五年规划》作为指导今后五年禁毒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它将对指导和推动我国各部门、各地区的禁毒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五年规划》提出今后五年的禁毒工作的基本目标是什么?
― 今后五年是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有效解决毒品问题,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当前的毒品形势和禁毒工作的任务,《五年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我国禁毒工作的基本目标:全民禁毒意识进一步增强,新吸毒人员滋生速度明显减缓,吸毒人员戒断巩固率显著提高,毒品的社会危害程度逐步减轻;境外毒品渗透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国内制贩毒品犯罪活动受到有力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活动基本禁绝;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管理制度逐步健全,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况得到有效控制;禁毒法制体系基本形成,缉毒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执法水平全面提高;禁毒保障更加有力,禁毒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实现上述目标,将使我国的毒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并为从根本上扭转我国的毒品形势奠定一个良好基础。
为了保证实现上述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禁毒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遵循始终遵循“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打击毒品犯罪与减少吸毒危害相结合、建立国内缉毒协作机制和国际禁毒合作机制相结合、解决当前紧迫问题和实现长远目标相结合的工作思路,不断提高禁毒工作实效,下最大的决心,坚决遏制毒品来源、毒品危害和新吸毒人员的滋生,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我们注意到,《五年规划》确定的禁毒工作方针为“‘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请问为什么将禁毒预防教育作为治本之策?
禁毒工作实践证明,全面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广泛开展禁毒教育,发动、组织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毒品、参与禁毒斗争,对于最终解决毒品问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五年规划》把禁毒宣传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并就全面推动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做出了具体、详实的规定。《五年规划》提出,要把禁毒宣传教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宣传工作总体规划,统一组织实施。每年“6·3”虎门硝烟纪念日至 “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各地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掀起禁毒宣传的高潮。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群众性活动场所,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和教育园地。不断发展禁毒群众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面向城乡的禁毒巡回宣传活动,努力使禁毒宣传教育深入社区、深入家庭,逐步消灭盲区和死角。
国家禁毒委要继续坚持把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作为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契机,全面推进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对此,《五年规划》强调: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继续抓好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毒品预防教育,加强禁毒师资培训,办好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同时,把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活动从城市延伸到农村。自2004年始,从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普遍开设毒品预防教育课程,努力实现“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
根据《五年规划》的要求,各地禁毒部门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经常性禁毒宣传活动,推动禁毒预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单位、进农村、进家庭,继续深入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不断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要积极开展面向城乡的禁毒巡回宣传活动,组织禁毒宣传小分队,深入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和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活动。
为了保证社会公众对我国毒品形势和禁毒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年规划》还规定:国家禁毒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委员会要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毒品情况和禁毒工作情况,增加禁毒工作的透明度。
四、《五年规划》在禁吸戒毒和创建“无毒社区”方面提出了哪些新措施。
深入开展禁吸戒毒工作,教育挽救吸毒人员,是解决国内毒品滥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的重要措施。当前,吸毒人员发现收戒率、戒断巩固率较低,复吸率居高不下,是我国禁毒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对此,国家禁毒委提出要紧紧抓住吸毒人员发现、戒毒、康复和巩固四个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地提高戒毒效果,努力遏制毒品危害。
针对我国吸毒人员发现登记制度还不完善,尚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毒品滥用统计方法的现实,《五年规划》提出:要运用流行病学调查方式,进行全面的调查、评估,以增强戒毒工作的针对性。2004年至2005年组织,开展对吸毒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力争比较全面地掌握国内毒品滥用情况,2008年基本形成科学的监测体系。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强制戒毒、劳教戒毒、自愿戒毒和社区组织帮教戒毒的多层次戒毒工作体系。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吸毒人员的戒断巩固率较低,复吸率较高。《五年规划》提出:总结推广一些地方试办戒毒康复农场等经验,通过扩容改造,挖掘收戒潜力,力求全员收戒;充分利用法律规定的戒毒康复治疗时间,努力提高戒毒康复实效;积极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开辟康复场所,科学设计劳动康复项目,提高吸毒人员劳动技能。
禁毒工作实践证明,创建“无毒社区”是推动禁毒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的有效载体。近年来,各地在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中积累了一些新鲜经验。《五年规划》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建立吸毒人员监控帮教体系、实现社会面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工作。既要重视创建过程,更要重视创建效果。要以城市社区和农村自然村为基本创建单位,力争通过2至3年的努力,创建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无毒乡(镇)和街道。大力推进禁吸戒毒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等基层党政组织、公安派出所、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和家庭的作用,严格落实帮教责任,认真做好对戒毒人员的社会帮教工作。
五、《五年规划》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提出了哪些工作重点?
大力加强禁毒执法工作,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是综合解决我国毒品问题的首要环节,事关禁毒工作的全局。国家禁毒委要求各级禁毒部门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探索建立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本着什么毒品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个地方毒品问题严重就重点整治哪个地方、什么方式更为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原则,深入开展禁毒专项斗争和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务求在遏制毒品来源上取得实效。危害我国的海洛因90%以上来自境外“金三角”地区。因此,全力遏制毒源,特别是堵截“金三角”毒源,要摆在禁毒工作的突出位置。《五年规划》提出,西南、西北、东北和东南沿海地区要建立和完善国内缉毒执法协作机制和国际禁毒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在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有关地区和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模式,有效抵御“金三角”等毒源地毒品渗透,防止冰毒、摇头丸泛滥。
我们还要深入开展重点整治工作,集中排查、确定一批毒品问题严重的地区尤其是毒品集散地、中转站和外流贩毒严重的地区,采取挂牌整治等有效办法,全力以赴进行整治,限期改变面貌。
针对我国大中城市部分歌舞娱乐场所存在的吸贩毒问题,《五年规划》强调: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重点打击寄生在娱乐场所的贩毒团伙,依法制裁容留、组织、参与吸毒贩毒活动的经营者。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娱乐场所禁毒管理办法,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是解决毒源问题的釜底抽薪之策,也是削弱我国周边毒源地和国内毒品加工能力的有效举措。为严厉打击走私、贩运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活动,《五年规划》指出:各级公安、商务、海关、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监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管制规定,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和走私、贩运易制毒化学品等犯罪活动。要依法明确管理主体,理顺工作关系,改进管理方式,规范生产经营秩序,逐步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符合禁毒工作需要、有利于强化执法监督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机制。
六、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问题,国际社会也关注着中国的禁毒工作,国家禁毒委员会在开展禁毒国际合作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加强国际禁毒合作,对推动国内禁毒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我们要积极开展禁毒区域合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东盟+中国禁毒行动计划》、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及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印度五国禁毒部长级会议等区域禁毒合作机制,继续深化与东北亚地区的禁毒合作,大力促进中亚区域和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禁毒合作,积极开展境外替代发展工作,努力遏制“金三角”等毒源地毒品对我的渗透。另一方面,我们要不断扩大禁毒双边合作。把禁毒国际合作与反恐、艾滋病防治、反洗钱等领域的合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从国内禁毒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禁毒国际合作机制,增进与联合国禁毒署的合作,加强与有关国家的情报交流、协作办案、队伍培训等实质性合作,借鉴国外经验,服务国内禁毒斗争。
(注:文中楷体字为《国家禁毒委员会2004—2008年禁毒工作规划》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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