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
[释义]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 明婚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 (1958.1.27)
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有配偶的人和第 三者如已举行结婚仪式,这固然足以构成重婚,即使没有举行结婚仪 式,而两人确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例如两人相互 间是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的,即应认为是重婚。如 果现在还有有配偶的人而娶“妾”,当然也应认为是重婚。反之,如 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明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 随时可以自由拆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 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例如有配偶的男方到外地处理事务,与原来相识的女方相遇,在逗留该地的短期内,以通奸关系同居,离开该地后,就彼此不相问闻,在同居期间亦彼此了解只是临时姘居,这种同居就只能认为是临时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至于某一具体案件是否构成重婚,抑或仅是单纯非法同居,这要根据 具体案情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 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1994.12.14 法复〔1994〕10号)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 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 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 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说明]
一、本罪的犯罪构成:犯罪主体包括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又与他人结婚的和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二 种;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即自己虽然没有配偶,但明知对 方已经结婚而与他结婚的;犯罪客体是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犯罪客观方面必须有重婚的行为。
二、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和虽未经登记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
三、处理重婚案件,应注意区分事实婚与通奸的界限。通奸是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人之间暗中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行为。通奸属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四、《婚姻法》修改通过后,请参阅其对重婚行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