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理赔纠纷应作有利被保险人的解释针对灾后已经开始来临的理赔高峰,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29日在四川地震灾区强调,保险公司要重合同、守信用,凡属于保险责任内的要“应赔尽赔”;当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条款方面产生争议时,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吴定富29日认真调研保险业抗震救灾理赔工作情况后,召集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四川保监局等单位负责人召开现场办公会,分析研究理赔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制定出台了指导保险业理赔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
——对于被保险人全家遇难的,保险公司将按照理赔程序和继承法的规定,主动寻找受益人,直到找到保单合法受益人并予以赔付。
——对于被保险人失踪的,按照当地政府提供的失踪人员名单,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保险金额的一半,一旦确认死亡即全额赔付。对于被保险人伤残的,按照保险责任,简化手续,主动慰问,及时理赔。
——对于保单在地震中灭失或损毁的,如果申请人提供的基本信息与保险公司投保资料相符,保险公司将予以无保单受理。需要补办保单的,予以免费补办。
——对于与农村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等,要及时、足额理赔,要尽快把赔付款送到灾区群众手中。
吴定富称,地震发生后,四川保险业迅速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积极做好查勘理赔工作。随着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逐步深入,保险查勘理赔工作将全面展开,任务更加繁重。各保险公司要抽调精干力量,保证理赔人员到位、资金到位和保障措施到位。
为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加快理赔进度,提高理赔质量,保监会决定成立由各主要承保总公司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地震灾害保险理赔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灾区理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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