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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赔蚕食车险利润 保险公司当了“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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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赔蚕食车险利润 保险公司当了“冤大头”
 
 
 

  今年2月,张某驾驶一辆帕萨特轿车在沪宁高速上发生追尾事故,在汽车修理厂初步定损后,更换保险杠、玻璃、重新喷漆等项目,估计维修费用在8000元左右。保险公司两名理赔员接到报案来到修理厂定损,张某和修理厂老板本是朋友关系,通过夸大损失、伪造照片等手段,最终将维修费用定为25000元。

  这不过是许多案例中的一例———车险骗赔正蚕食着本已微薄的车险利润。目前,沪上车险的赔付率平均在55%左右,而诸如象上述骗赔案例所说的夸大损失更是屡见不鲜。有业内人士直言不讳地指出:将近四分之一的车险理赔款缘于骗赔。

  为骗赔埋冤枉单

  “车主自造单车事故,汽修厂"变幻"道具车,4S店以次充好。”业内人士这样形容车险骗赔的花样。相比于个人的骗赔行为,修理厂的“大手笔”无疑杀伤力更大。太平洋产险上海分公司保险调查人办公室主任王慈荣表示,一般对于车主个人的调查涉及很少,这类情况最多就是伪造交警部门公章、代驾他人车辆或者自造单车事故等,涉及金额不大,而且多在2周内就能核实。

  装配工小赵向记者叙述他在一家修配厂打工时的经历;“一次,一辆奥迪车来修,看样子车主和老板很熟。他们谈了一会儿,车主离开了,老板转身就让我把奥迪车的保险杠和大灯拆下来,找来两个坏灯和一套坏的保险杠换上。原来厂里有辆旧奔驰,是专门用来做假事故用的。当天半夜,老板就找人把两辆车开了出去,听说是在一个桥洞里撞了一下。”其他如用胶带制造划痕,用打蜡制造擦痕在汽修厂更是司空见惯。

  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某车险理赔员表示,很多时候定损是在修理厂进行的,而修理厂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将车辆的损失程度夸大一些,将能修好的零部件换成新的,将低价的零部件报成高价的……种种手段可谓屡见不鲜。在修理厂的如此“配合”下,车主往往能轻易得到超出实际金额的发票,最终保险公司埋下冤枉单。

  调查难度加大
    虽然对于骗赔的手法略知一二,但保险公司仍坦言,查勘和核赔工作的难度非常大。王慈荣表示,由于保险公司调查工作的成本比较高,案例发生的随意性较强,再加上各保险公司之间信息资源的闭塞,除非有人举报,要想大量查处骗赔案件,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况且保险公司都没有侦查权,理赔部门的调查工作往往还需要社会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协作,如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医院等。但是在具体调查核赔的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相关部门都支持保险公司的工作。

  如今,服务日益被各家保险公司所强调,理赔速度已成为客户衡量保险公司服务质量的指标之一。“24小时取赔款”等快速理赔的做法在方便客户的同时,也大大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保险公司在理赔中发现可疑的单证后,往往需要一段时间加以调查取证,这段耽搁的时间在某些时候往往被视为“承保、理赔两副面孔”的尴尬佐证。

  查勘力量薄弱

  保险公司往往不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作详尽的查勘,这给了骗赔者可乘之机。事实上,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如能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查勘,结合案情对现场进行了解,往往就能对事故原因、保险责任以及事故损失等掌握第一手材料,从而避免被投保人自己出具的种种单证牵着鼻子走。然而,在车险走规模扩张的道路上,保险公司暴露出来的查勘定损人员不到位等服务欠缺已经使公司自身尝到恶果。

  由于业务量庞大、人员短缺,直接导致查勘定损员“仓促上阵”,业务素质基本功差。业内人士表示,如今车险查勘员的培训期基本上是一周,在由老业务员带着一周后便要独立操作,其专业技能和分析能力很难保证。

  人员的短缺也直接反映在查勘流程上。根据理赔原则,在处理赔案的过程中应双人查勘,逐级审批。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公司的少数机构出现了从出险到赔偿整个理赔过程均系一个人经办的现象,一人查勘,一人定损,一人核赔,出现漏洞或“猫腻”在所难免。

  目前,平安财险和太平洋产险都对定损员的工作进行监督,通过岗位轮换、交流等方式,避免定损员与修配厂之间产生“默契”。平安财险要求事故车的损坏零配件必须由定损员带回公司;太平洋产险则不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对定损金额时常高于平均水平的定损员进行特别监督。专家指出,扩张快、人员少导致后续服务跟不上的情况,必须引起保险公司的警惕和重视;保险公司还应特别强化培训体系,提高查勘员的专业素质,在规模和效益两端进行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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