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买保险案例
马小姐24岁,是一位保险代理人,没有社保,从业已经有两年时间了,收入不高,每月大概在3000元左右。
答:马小姐具有熟悉产品的优势,但是收入不高、花费较大。由于不少时间在外工作,发生意外伤害的可能性较大。长期在外饮食,生活不规律,也会导致一些重大疾病的发生。另外,保险公司一般不会为代理人购买社保或长期性缴费的险种,因此马小姐需要为未来的养老金做准备。
根据马小姐的收入状况,设计以下的商品组合:平安鸿祥(分红型、2004)+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疾(B)+附加住院费用医疗(2005)+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4)+附加意外伤害医疗(2004)
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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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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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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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保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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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鸿祥两全(分红型、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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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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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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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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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疾(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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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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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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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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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住院费用医疗(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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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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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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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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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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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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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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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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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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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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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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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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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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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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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特色
集住院、重疾、伤残保障、养老保险于一体。红利领取方式灵活多样。
零存整取、储蓄和养老的最好选择,规避税收。
主要利益说明:
住院保障:
A:在每一保单年度内,对于被保险人住院180天内发生的医疗费(含药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检验费救护车费等,最高限额5200元)、床位费(最高限额600元)、及相关的门诊费(最高限额200元)在保险合同纺定范围内给付实际支出的80%。B: 因意外住院,就合理费用实报实销(100元以内自付、最高限额1万元)
身故及伤残保障:
A:享有20万-22.5万的意外身故金。
B:如果疾病身故,给付10万元身故保险金。
C:意外伤残按残疾程度给付1万-12.5万的保险金。
养老保障:
在55岁可一次性从保险公司领取10万元做为养老金,也可转换为年金形式领取(有五种转换方式)
分红利益:
按照公司经营水平分红,分红数额不确定。
综述:上述方面基本上满足了马小姐的养老、住院医疗、意外等保障需要, 相当于购买了一份社保,为自己的现在与未来做了较好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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