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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倒乾隆时期花瓶 遭保险公司索赔1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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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倒乾隆时期花瓶 遭保险公司索赔120万

撞倒乾隆时期花瓶 遭保险公司索赔120万

 
  “这一年我过得很安心,因为我没有责任。”家住北京宣武区的古董爱好者房先生在法庭上轻松地说。原告称,一年前房先生参观一次拍卖预展会时,一头撞到展柜玻璃上,导致一件清代花瓶被摔碎。原告向被告索赔120万。

  撞倒玻璃惹出120万官司

  2004年1月7日,瀚海公司在京广中心举办了“2004迎春拍卖会”预展,参观中房先生额头撞到展柜玻璃上,致展柜中的清乾隆青花折枝花卉六棱瓶掉到地上摔碎。根据保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120万,同时,瀚海公司出具权益转让书,授权人保向责任人追偿或诉讼。于是,人保将“肇事者”房先生告到宣武法院,索赔120万。

  自称受胁迫才答应补偿

  昨日(3日),人保出示了事发当天房先生曾亲笔书写的一张情况说明,其中称“事情由我引起,我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房先生在法庭上称,“我当时被关了5个多小时,那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写的。”他说,当时展柜玻璃非常干净透明,上面也没有“小心玻璃”等提示,而且展柜只有一面有玻璃,背面没有遮挡。其律师也认为,房先生碰玻璃是花瓶破碎的诱因,展柜自身存在安全隐患才是最根本的原因。

  证人称“撞倒”没有“撞碎”

  房先生还称,自己确实撞倒了玻璃,但没有撞碎,是玻璃倒下后将花瓶推到地上。为此,他找到了一位目击证人黄女士,黄女士在证言中说,“我看见房先生的头接触了展柜玻璃,然后玻璃脱落了展柜,碎了,推向了花瓶,花瓶由里向外翻出了展柜。”人保对此证言提出质疑,要求证人出庭作证。人保认为,房先生在“事情经过”中写明先撞碎玻璃,他作为一名正常人,应该知道自己言行带来的后果,也应为其言行负责。

  怀疑鉴定结论真伪

  北京市文物鉴定委员会出具鉴定结论,证明该花瓶为清乾隆年间真品,而非房先生所称的赝品,对此,房先生认为,鉴定结论值得怀疑,鉴定机构与瀚海公司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当庭申请鉴定人员回避,此举也是间接要求重新鉴定,法庭没有当庭受理其申请。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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