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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于利用多种渠道解决保险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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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于利用多种渠道解决保险诉讼
 
 
 

 

    我们知道有些保险公司由于诚信缺失,对于稍有疑义的保险理赔要求一概拒赔。但是,保险诉讼在有些时候并非是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最佳选择。在保险诉讼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代理律师可以利用多种方法解决保险诉讼。例如,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在案件情况发展对于当事人不利时,可以接受通融赔付。对于保险公司及其保险营销员违规经营的情况,可以向保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进行投诉。

    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在保险诉讼中,也要善于利用其他方式解决纠纷。如利用保险公估公司增加拒绝赔付证据的证明力。在不损害保险公司合法利益的前提下,采取灵活的赔付方式,如现金赔付、修复、重做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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