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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对如何界定机动车保险业务中“车上人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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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对如何界定机动车保险业务中“车上人员”的复函
 
 
 

  2005-08-25

保监厅函〔2005〕160号

湖南监管局:

  你局《关于如何界定机动车保险业务中“车上人员”的请示》(湘保监发〔2005〕46号)收悉。经研究,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保监发〔2000〕102号)第四条中对“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的解释,该受伤乘客应当属于“本车上的人员”。

  此复

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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