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未碰撞 第三者责任险仍要赔
案例:2006年2月,福州的王某驾车在一路口转弯时,驶入对面车道想超车。
恰在此时,迎面驶来了一辆小轿车。眼看就要相撞,小轿车司机立即猛打方向盘避让王某驾驶的车辆,结果导致自身车辆侧翻,车身受损,副驾驶位的乘客受伤。交警认定王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应承担全部责任。经过协商,王某赔付伤者3万多元。事故发生后,王某便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了案。
结果:该保险公司查勘人员认真审查了事故的全过程,最后认定事故中双方车辆并没有发生相撞,第三者的损失不属直接损毁,拒绝赔付。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好拨打本报“小郭说险”栏目热线求助。在咨询多家保险公司及律师以后,王先生再次与保险公司协商,最终获得了理赔。
各保险公司:投保车未受损也要理赔
由于这起事故并非两辆汽车直接碰撞,而是由于一辆车紧急避险而导致车损,保险公司为何要以第三者责任险承担理赔责任呢?
不少保险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依照《保险法》相关规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其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或他所允许的驾驶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予以承担。
此外,法规并没有规定车辆碰或没碰到是否是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中也没有对此类案件列为除外责任,因此保险公司要理赔,上述那家保险公司最初拒赔并不合理。
【中国保险法律服务网评析】: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应该赔保
无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均规定“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所谓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因意外发生事故,而不是只有发生碰撞了才是交通事故。同时交通事故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不是只有机动车碰撞了才有因果关系,只要机动车在行驶中发生意外而又产生了损失就存在因果关系。
一些不负责任的保险公司往往会利用一般人对保险知识欠缺的机会,大玩文字游戏,做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让投保人找不到方向,然后再随便找个理由,拒绝承担相关的保险责任。投保人应坚决维护证据的权利,不理解释原则是保护投保人的呢。
温馨提醒
车主在行驶车辆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少一点强行变道超车,少一点占小便宜的心态,道路交通就能更加畅通无阻,车主也就能少为交通事故理赔事宜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