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理赔 >> 保险理赔案例 >> 人身保险案例 >> 文章正文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拒赔意外保险被诉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拒赔意外保险被诉
 
 
 

 
  认为“非正常死亡”不同于“意外事故”

  保险公司拒赔意外保险被诉

  马先生的父亲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突然死亡,他认为父亲是意外死亡,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但保险公司以“非正常死亡”不同于“意外事故”为由拒绝赔付。近日,马先生将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告上法院。

  马先生称,2005年9月13日,他在光大永明保险公司为父亲投保了个人意外伤害险。2006年3月26日,老人在超市购物时意外身亡,死亡原因为“非正常死亡”,但保险公司却拒绝承担赔付责任。

  保险公司表示,马先生在整个理赔申请中只提供了一份派出所的《死亡证明》,但《死亡证明》中填写的“非正常死亡”不能等同于保险合同中的“意外事故”,所以不同意赔偿。

  该案将在近期开庭审理。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提前下班出交通事故是否..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应视为..
·协议离婚一年后反悔要求..
·武汉律师,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武汉律师张早刚代理原告..
·车上人员和第三人转化问..
·武汉律师-最高人民法院..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本案“股东”内部转让份..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