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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怪事: 谁出险多就让谁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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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怪事: 谁出险多就让谁退保?


据燕赵晚报报道,近日,王先生很疑惑:2005年11月29日,他在某保险公司缴纳5188.08元给自家马自达轿车买了保险。保险生效后,当年12月16日、12月20日、次年1月3日、1月15日、3月11日、3月14日和6月12日,王先生的马自达轿车先后7次发生意外。前4次保险公司均按规定作了理赔。但鉴于王先生投保后短期内连续多次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王先生发出终止保险责任书。王先生在通知回执上签字后并未办理退保手续,2006年3月至6月,王先生的车又遇3次事故,保险公司仍按每次免赔500元的标准给王先生理赔。王先生支取第七次赔偿金时,双方才终于办理了退保手续。
  但王先生对自己的“非自愿性”退保耿耿于怀。他认为,驾驶汽车中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给汽车购买保险就是为了一旦出险可以得到赔偿。“投保人给汽车投保,恐怕没人愿意拿自己生命和爱车开玩笑去故意出险。”作为经营性商业企业,保险公司追求收益无可厚非,但要是“谁出险多就让谁退保,那保险公司岂不是只赚不赔?投保人投保还有什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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