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社会保险住房基金常识 >> 失业保险 >> 文章正文
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91.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
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条例》对不得继续享受失业
保险待遇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保障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违反本规定擅自终止其失业保险待遇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张早刚律师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提前下班出交通事故是否..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应视为..
·协议离婚一年后反悔要求..
·武汉律师,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武汉律师张早刚代理原告..
·车上人员和第三人转化问..
·武汉律师-最高人民法院..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本案“股东”内部转让份..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