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基本养老金如何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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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基本养老金如何调整?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定,国家根据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增长情况,参照在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对基本养老金进行适当调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各地区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进行。1994年、1995年、1996年、1997年、1999年、2001年,国家分别调整了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逐步建立了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这一机制的主要内容是定期(一般是一年)根据职工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一般为40%—60%)对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适当调整,以使离退休人员的实际生活水平不降低,并适当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各地不得自行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01]50号)规定,今后,企业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调整,由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城市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在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提出调整总体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各地区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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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早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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