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有位陈先生致电《保险周刊》,询问一起车祸使他耽搁原先的旅游行程,当他索赔机票损失金额时,保险公司却不作理赔,又说他不能代替肇事车主领取理赔款,他想知道保险公司为何这样做?
本期《车险顾问》就详尽解答这问题,并希望广大车主要尽快熟悉交强险的理赔条款,做到理赔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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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二,我们举家准备乘飞机去自助旅游,当汽车前往机场途中,有一辆汽车在变道时撞坏我汽车尾部。
我立刻拨打报案电话,经交警查勘现场,判定肇事方是对方车主,他要负事故全责。但我的旅游计划却被耽误了,我们家人都没坐上飞机,只能取消这次旅行。当时我就要求肇事车主赔偿汽车修理费用的同时,要承担机票相关损失费用,可他却让我拿着定损单据直接去保险公司索赔。
第二天当我办理理赔手续时,理赔人员说机票损失费用不理赔,而且他们没有看到被保险人的书面委托书,无法交给我理赔款,要求我和肇事车主一起办理理赔手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陈先生
事件追踪 间接损失恕难赔
笔者根据陈先生所提供的理赔资料,走访了相关的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解答说,机票损失费用应属于事故间接损失,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虽然陈先生是因为车祸而耽搁旅游行程,但他赶不上航班的真正原因是他要协助定损员查勘事故现场与确定事故责任,这是车祸发生以后的事件,不属于车祸发生过程所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保险公司自然不作理赔。这笔机票损失费用应由陈先生与肇事车主双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与保险公司无关。
通常保险公司在处理理赔手续时是与被保险人直接联系的,正常的理赔款交付流程是保险公司先将理赔款项交给被保险人,再由被保险人转交给事故受害方。除非被保险人能提供一份详尽的委托书,指明他同意受害人直接从保险公司领取理赔款,否则保险公司是不敢擅自交付理赔款的。所以,陈先生应陪同肇事车主前往保险公司柜台领取理赔款,再由肇事车主将这笔钱交给陈先生。
触类旁通 间接损失有哪些
传统的商业三者险条款规定,通常由于事故所引起的被保险人及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等,还有因车辆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损失赔偿金额,都会被保险公司认定为交通事故的间接损失,得不到相应的理赔。
通俗而言,保险事故发生过程所导致的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被计入事故直接损失,比如汽车碰撞而导致车身损坏,行人因碰撞而骨折或内脏受伤,甚至店面被撞毁等。通常这类事故直接损失是定损员在查勘现场或确定赔偿项目时都看得见的。
而事故间接损失则是指保险事故发生一段时间后才产生的损失项目。比如店面由于被车撞坏而停业或停产所产生的经营损失;电线或水管被汽车撞破,导致停电及停水所产生的经营损失等;甚至于汽车撞伤别人后,受伤者要求车主支付一笔精神损失费等。
而间接损失通常是在事故发生时不会被定损员列入赔偿项目,但在事故发生一段时间后才被很多人意识到这事故已产生很多其它附加经济损失。
车险一 点通间接损失为何不赔
其实车险公司也有苦衷。由于间接损失保险公司通常很难判断,担心极少数车主会不会夸大事故间接损失额,通过保险理赔获取不当利益,毕竟事故间接损失是发生在事故以后,保险公司难以追踪事故间接损失产生的整个过程;同时间接损失是难以评估的,间接损失情况也是多种多样,比如一位受伤者的停工属于间接损失,但如果他由于被汽车撞伤而导致无法签订一份重要合同,这合同赔偿款是否也属于间接损失呢?当然,保险公司目前缺乏一种针对间接损失的定损核查标准,对事故间接损失的理赔要求只能说“抱歉”了。
但如今交强险扩大了理赔范围,其设立了死亡伤残理赔费用金额5万元,医疗费用金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金额2000元,大大扩展了理赔范围。比如传统的商业三者险对于精神损失费是不作理赔的,但交强险却将精神损失费用列入死亡伤残理赔范围内;再如原先酒后驾车是不作理赔的,但交强险同样将它列入垫付理赔款范围等,同时交强险还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保险公司应为肇事车主垫付一部分伤者抢救费用,先确保伤者能及时得到治疗,再由保险公司向肇事车主追偿。
但一位车险专家说,虽然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大大扩大,但间接损失仍然成为一些车主的赔偿负担。保险公司不妨针对一些受伤者停工等相对有据可查的事故损失额等,设计一类事故间接损失理赔险种,毕竟一个受伤者因停工而蒙受多少工资收入损失也是有章可循的。只要受伤者能证实这笔间接损失是确实可信的,并提交详尽的停工收入损失清单,车险公司依据间接损失的实际状况,可以给予车主相应的理赔额。
车险新视点 交强险不是“样样赔”
虽然交强险的理赔范围比起传统商业三者险大大增加,但有些免赔范围还是与传统商业三者险是一致的。
首先,车主不得私了事故赔偿金额,即车主在经保险公司查勘事故现场或定损事故损失金额的情况下,先向受害人赔付金额,随后再向保险公司索赔。一位车险专家指出,定损清单仍然是保险事故理赔流程的重要依据。如果保险公司缺乏定损清单,就难以客观评估事故实际损失金额与车主所承担的事故责任,理赔款计算也缺乏相应依据。其实,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也不是车主说了算。车险条款也规定,车主有义务配合协助保险公司定损员进行现场查勘与事故定损,车主擅自私了事故再向保险公司索赔,明显违反车险条款所规定的车主义务工作,保险公司不作理赔是情有可原的。
其次,交强险同样“赏罚分明”。当车主购买交强险时,保险公司会依据车主曾经的理赔记录与理赔金额,决定是否上调或降低保费。比如,当车主上年度没有交通违规行为或理赔记录,他的交强险保费将适当降低10%左右;但如果他上年度索赔次数较多,或理赔金额超过一定限度,他续保的交强险保费也会相应提高。
第三,交强险作为“强制三者险”,理赔对象依旧局限在“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至于肇事车辆的车内人员或物品因车祸而受到损失,交强险则不作理赔。但很多车险公司已经将车上人员责任险等险种列入主险,就是要保障肇事车辆车内人员因车祸而受伤时,也能同样获得理赔。这样事故理赔面将大大增强,车主的事故经济损失也会相应减少。
最后,有四类事故状况是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一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事故损失,即肇事车主不管基于什么目的,有意酿成车祸,保险公司绝不理赔,因为交强险的理赔宗旨是承担意外车祸的经济损失;二是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因为它不在交强险理赔范围之列,毕竟交强险的理赔对象仅是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受伤。
三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它各种间接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作理赔。交强险只赔付事故的直接损失,其理赔项目有伤残理赔项目,医疗理赔项目与财产损失项目,可没有间接损失理赔项目;四是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这点是与传统商业三者险的免赔条款相一致的。
车险课堂 交强险如何赔
交强险和传统商业三者险的理赔标准存在很多不同之处。通常交强险在其分项赔偿限额内赔偿,而商业三者险在扣除交强险赔偿金额后,对剩余理赔金额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计算免赔率,最终确定相应理赔金额。
假如王先生购买交强险和10万元限额的商业三者险后,不幸遭遇车祸致使某行人伤残,他承担事故全责,共需要赔偿受害方36000元,赔偿金额包括伤残费用20000元,医疗费用10000元,财产损失6000元。按照交强险的理赔项目计算,保险公司应赔偿受害人30000元,其中死亡伤残费用20000元,医疗费用8000元,财产损失费用2000元;然后按照商业三者险与车损险的理赔条款计算,剩余的6000元理赔款包括医疗费用2000元,财产损失4000元,但由于王先生承担事故全责,保险公司通常会扣除20%免赔率,这时王先生只能得到4800元商业三者险的理赔款,所以王先生总共能得到34800元理赔款。
如果王先生在这起事故处于无责状态,但仍需赔付36000元给受害者,而理赔款项仍旧包括伤残费用20000元,医疗费用10000元,财产损失6000元。按照交强险的理赔条款规定,当车主处于事故无责时,交强险各理赔项目限额皆是原先的20%,这时保险公司将赔偿受害人12000元,其中死亡伤残10000元,医疗费用1600元,财产损失400元,但商业三者险的理赔宗旨却是无责不赔,这时王先生就只能自行赔付剩余的24000元。
但一位车险专家说,这类汽车撞伤行人后,肇事车主被判定无责的案件通常很少,通常汽车撞伤行人后,肇事车主要承担数额较大的医疗费与护理费等其它补偿费用。所以车主在购买交强险之余,更要投保适当保额的商业三者险,毕竟它也能分担车主很大一笔理赔费用。假如车主仍承担事故全责,当上述案例的赔偿费用变成156000元时,即伤残费用96000元,医疗费用50000元,财产损失费用10000元,如果车主购买10万元保额的商业三者险,当交强险承担伤残费用50000元,医疗费用8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共6万元后,商业三者险也能承担剩余的96000元理赔款,即便王先生处于事故全责要扣除20%理赔款,他也能领到76800元商业三者险理赔款,总计保险公司要承担136800元理赔款,极大减轻王先生的赔偿负担。但如果王先生不买商业三者险,他将不得不自行赔付剩余的9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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