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一名女士到医院诊治妇科病,却被医院误诊出“生殖器疱疹”性病并治疗两个多月,她不仅身心受到巨大伤害,而且花费了1.8万多元的巨额医疗费。当她失去信心后改到当地另三家大医院多次检查,结果均不约而同显示没有“生殖器疱疹”,她咬牙切齿地说:“这家医院太黑,太坑人了!” 3月下旬,范女士到南宁市协和医院检查,诊断为:细菌性阴道炎、非淋感染宫颈炎和盆腔炎,之后,又被诊断患上了“生殖器疱疹”。
范女士回忆说,经过近1个月的治疗后,医生告诉她,“生殖器疱疹”已好转,但仍需打7-10天针“巩固治疗”。而经过“巩固治疗”,医生复查后又告诉她,疱疹出现破溃,要再进行3-5个月的新治疗。到6月1日,饱受“性病”在肉体和精神煎熬、钱已花光的范女士不得不将自己患上“性病”的“真相”告诉丈夫,问丈夫怎么办。在丈夫的劝说下,她先后到了当地三家大医院诊断咨询,而且每家医院都找3名以上专家会诊,诊断结果令她悲喜交加——原本最令她感到恐怖的“生殖器疱疹”根本不存在,所有的检查报告单均盖印为“阴性”,而协和医院给她的检查报告单盖印却为“弱阳”。为此,她多次要求协和医院赔偿,最终与医院在《关于范某某同志在本院妇科治疗不满意的处理意见》上共同签字,获得医院1万元“赔偿”。“医院还应赔偿我另外白花的8000多元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而且治疗这么久,我的妇科病一直没见好转,不然让他们这么玩弄真是不甘心。”
协和医院对此的答复是,从3月28日至6月1日,范女士在治疗期间没提出任何异议,就表示范女士已认可本院的治疗方案,证明医院没有过错,不存在医疗事故的说法。医院考虑到范女士的经济困难,出于同情,才退还她1万元。院方已与她签订了协议,退了1万元,病人就不再与医院有任何联系,医院也不再对病人的病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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