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通讯员李德荣报道:7月25日,谷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医疗纠纷案,一名被医生认为没救了的男婴,被医院清洁工扔进垃圾处理站的第二天又神奇复活,男婴家长因此向院方索赔11万元医疗费、护理费和精神抚慰金。 婴儿家长在诉状中称,5月27日,出生仅32天的陈一鸣突然出现嘴唇发紫,脸色发青,身子抽搐等症状。其母亲和奶奶将孩子送到谷城县人民医院急救。当天17时许,负责救治的医生对孩子的母亲称,小孩心跳、呼吸已经停止,瞳孔完全放大,抢救无效,让孩子的家人料理后事。当晚,孩子被医院清洁工王某扔进了垃圾转运站。第二天早上,“死”而复生的陈一鸣被一位捡破烂的老人发现。
婴儿家长认为,由于谷城县人民医院的医疗过失行为,导致男婴陈一鸣险些夭折,侵害了其生命健康权,给其家人精神上造成伤害。
县医院法定代理人辩称,作为救死扶伤的人民医院,不会劝病人放弃治疗。他们只是告诉病人家属孩子当时的实际情况,并没有叫他们弃婴。按规定,医院不参与病人的后事处理,是清洁工王某听说孩子无法抢救后,自己找病人家属联系埋葬的,将陈一鸣弃之垃圾堆与医院无关。
在当天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当时是医生停止治疗还是患儿家长主动放弃治疗等进行举证。法庭将择日第二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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