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秀珍在处理化验单-穆向微摄影
家住包头市曹家营村的连秀珍,现年35岁,7年前因患慢性风湿性关节炎到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以下简称二附院)就诊,没想到因医生的误诊,她长期服用激素药品成为股骨头缺血坏死的原因之一,现已终身残疾。
被误诊为红斑狼疮 从1998年1月份开始,连秀珍总感到双手食指疼痛,两肋胀痛。12月28日,在丈夫高旺的陪同下,连秀珍到二附院肾内科就诊。“当天正好是星期一,接诊医生是肾内科的副主任靳爱梅。经过一番检查,她开了化验单,让我去做抗核抗体化验检查。星期四化验结果出来后,靳大夫看完化验单当时没有告诉我和丈夫我具体得的什么病,就给开了一些强地松(学名醋酸泼尼松片)、氧氟沙星、双氯灭痛、多抗甲素片。她嘱咐我每天早晨一起床就吃药,尤其是强地松(一日三次,一次四片),要按她吩咐的去吃,千万不能间断。”连秀珍讲。一个星斯后,一瓶强地松只剩下十几片,连秀珍去二附院复诊,“靳大夫还是按上次的嘱咐,要我千万不要中断停服强地松,否则有生命危险。”连秀珍回到家后,按照医生的嘱咐继续服药。
在继续服药40天后,连秀珍突然觉得双腿膝盖疼痛难忍,她再次来到医院询问原因。靳大夫告诉她,长期大剂量服用强地松,她体内的钙流失,需要补钙。随后,连秀珍连续五天到二附院静脉注射葡萄糖酸钙。第五天正好是年三十,看病的人很少,其他病人都走了之后,靳大夫在纸上画了一辆汽车,并对连秀珍语重心长地说:“你的病就像一辆汽车,驶到终点,再无法前进,到那时,病就无法医治了,你的生命也终将结束。病很厉害,强地松要一直吃,不要停下来,也不要告诉你爱人……”连秀珍听靳大夫这样说心里很害怕,同时也疑惑不解:自己到底得了什么不治之症?为了能让自己早日康复,连秀珍按照医嘱每天大剂量吃强地松。
1999年3月,连秀珍的胃开始疼痛,整天吃不下饭,靳大夫又给她开了些胃药。服了一段时间,胃痛依然没有减轻,体重却逐日增加,连秀珍痛苦不堪,想放弃吃药,可是一想到靳大夫三番五次叮嘱她不要停药,心里就非常害怕。
每个星期日,连秀珍都到二附院设立的门诊部找靳大夫开中草药,治疗胃病。有一次,连秀珍的肥胖惹来了一位医生的注意。连秀珍回忆:“有一次我到门诊部找靳大夫。有一位护士看见我那么胖,问靳大夫这病人是什么病,靳大夫当时说是什么狼疮,我也没听清楚,说我是吃激素吃胖的。”当时,连秀珍虽然不知道自己得的是什么病,但是从她们的谈话中知道了自己的病的确不好治。连秀珍隔日找到靳大夫询问自己的病。“我问她我到底得了什么病?她说是红斑狼疮,让我坚持吃激素,就能保证治好病。”连秀珍从来没有听说过“红斑狼疮”这个词,也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病,靳大夫的回答让她有些紧张。连秀珍牢记靳大夫的话,每天都坚持吃药,吃了强地松,还要吃治胃的药,又要吃钙片、鱼肝油。
原是风湿性关节炎
转眼两年过去了,连秀珍的病情丝毫没有好转,体重由原来的90多斤增加到了140多斤。2000年12月20日,连秀珍突然觉得自己的左臀部位有点痛,走起路来腿有些跛,连秀珍心里有些害怕,赶忙去医院。“靳大夫听完我的讲述,她说可能是股骨头坏死。她领我找到一位骨科大夫诊断,那位骨科大夫诊断后说如果是股骨头坏死,早期诊断不出来,要求拍片。当时我的钱没带够,也不知道股骨头坏死的严重性,所以当时就没拍片……”,说着,连秀珍的泪水从眼眶里涌了出来。
连秀珍回到家后,发现自己的左臀部位疼痛得一天比一天厉害。连秀珍拿着化验单来到医院,那天靳大夫不在,连秀珍挂号让别的大夫就诊。“那天,是肾内科的秦主任出诊。秦主任看过我的化验单和我的病情介绍说:都正常,1998年第一次做的抗核抗体化验结果有点风湿,根本不是红斑狼疮,还建议我到包钢医院做一次化验,因为他说只有包钢医院有仪器可以化验红斑狼疮。”
2001年元月3日,连秀珍到包钢医院做了全面化验,化验结果出来后,连秀珍拿着化验单找到了秦大夫,“秦大夫看完化验单告诉我,如果得的是红斑狼疮,首先病毒侵蚀的是肾脏,可是你的肾脏每次化验都很好,建议你赶快停服强地松。”连秀珍说,当她拿着秦大夫的处方再次找到靳大夫时,靳大夫的回答还是和原来一样。
春节期间,连秀珍和丈夫高旺一同回到乌盟商都县老家。此时,连秀珍的右臀部也开始隐隐作痛,连秀珍到村里的门诊、县里的医院看过许多大夫,均说不是红斑狼疮。过完年,她和丈夫在内蒙古医院做了全面的化验和检查,医生确诊为左侧股骨头缺血坏死。连秀珍说:“内蒙古医院的诊治大夫详细询问了我前期服药的过程,又看了我在二附院所有的处方和化验单,告诉我我得的是风湿性关节炎和慢性胆囊炎,不是红斑狼疮。”细心的大夫从处方和化验单上发现了两个“猫腻”:其一,处方中所开药写的是最小用药量,而连秀珍一直是按最大用药量服用;其二,1998年的处方病历诊断一栏均写着“风湿性关节炎”,而从1999年2月25日起却又改写为“红斑狼疮”。大夫的发现尤如晴天霹雳,这究竟是为了什么?在医生的医嘱下,连秀珍开始慢慢地停服强地松。
连秀珍不明白,救死扶伤的靳大夫为何把风湿性关节炎按“红斑狼疮”医治,让她长期服用强地松这种激素药,导致她的腿股骨头坏死?
2001年3月26日,连秀珍再次拍了CT片子,二附院、四医院的专家确诊均为因吃激素导致股骨头坏死,已经发展到1至2期,很快又发展到2至3期,而且右臀部也开始隐隐作痛。不久之后,连秀珍的行走全部依靠拐杖。
同年6月份,连秀珍彻底停服了强地松。她到包钢医院做了第二次化验检查,结果正常,她拿化验单去问靳大夫,“靳大夫还是不让停服强地松”。对于靳大夫的回答,连秀珍彻底失望了。连秀珍找到院方负责人,却遭到推脱。
鉴定结果:院方承担轻微责任
2002年2月份,连秀珍在包头市医学会做了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结果为不构成医疗事故。连秀珍心里憋着一口气,发誓一定要为自己的双腿讨个说法,同年9月27日向内蒙古医学会申请鉴定。快8年了,连秀珍已经不能自理,全靠双拐艰难地挪动自己的双腿。
今年1月7日,内蒙古医学会做了第二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根据医患双方提供的资料及陈述,参照1982年美国风湿病协会(ARA)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标准,认为医方对患者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依据不足,且在对患者诊断不明确的情况下,使用激素欠规范。此外,患者有长期反复多关节痛的表现,不能排除患有导致股骨头坏死的潜在性疾病,而医方不规范使用大剂量激素的时间为40天左右,因此,医方的过失只是导致患者股骨头坏死的原因之一,与患者的人身损害有一定因果关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此医疗事故属于三级乙等,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医院:不会推卸责任
6月初,记者来到二附院院办王主任的办公室。对于此事,王主任表示他们尊重事实,不会推卸任何责任,并告知记者,靳大夫已经退休多年,当初医院也对靳大夫作了处理,现在靳大夫在外地,1月7日做鉴定时也是通过别人找到靳大夫的,现在他们院方没有任何可以与靳大夫联系上的方式。对于以前的情况,他们也不太清楚,很难下结论。由于没有靳大夫的联系方式,记者无法进一步了解当时的情况。
专家:激素可导致股骨头坏死
针对强地松长期服用对人身体会有哪些影响,记者采访了一些相关专家。专家称长期服用强地松这种激素会影响钙在肠道的吸收,发生骨质疏松。用强地松6个月到1年,每日剂量是15mg-25mg,数年后容易导致股骨头坏死。记者对连秀珍两年半内服用强地松的剂量进行了计算,每日服用剂量达60mg。
针对此事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连秀珍要求医院承担27万元的医疗事故损失。
记者 赵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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