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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掉输氧管致患者死亡 医院有过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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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掉输氧管致患者死亡 医院有过错赔偿
 
 

 

    晨报讯 一男子在车祸中受伤,在医院抢救过程中,医生要求其做CT检查,并将患者输氧管拔掉,导致患者病情加重死亡。这起医患官司经过两级法院四次审理,近日阜阳市中院终审判决被告医院赔偿4.35万余元。

    2004年8月9日下午,临泉县农民李群在车祸中受伤,被该县某医院救护车接到医院抢救。在医院为其继续吸氧输液治疗期间,值班医生要求对李群作CT检查,并将其输氧气管拔掉。当李群亲属将其送去检查时,CT室却无人值班。当日晚9时许,李群病情加重死亡。

    李群的家人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损失10.4万元。2005年11月,有关医学鉴定部门作出医疗事故鉴定,认定医院存在过失行为,同时认定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在车祸中受伤。鉴定结论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今年3月一审法院对该案重审后作出判决,原告方仍不服再次上诉至二审法院。近日阜阳市中院经审理,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石中原 闵亭灵 万毅)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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