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 15日,扬州市纪委发布消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江都市人民医院放疗科原主任袁晔大肆收受贿赂事件查处工作告一段落。经查实,袁晔于2003年5月至2006年8月期间,违规接受医院合作方上海某图像设备公司、南京某科技公司所送现金及收受医药回扣等共计15万多元,其中袁晔本人得到贿赂9万多元。本月上旬,江都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袁晔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身为江都市人民医院放疗科主任、副主任医师的袁晔,在医疗实践中,早已将职业道德抛之脑后,不放过任何谋财敛财机会。
上海某公司项目负责人和袁晔本人约定,为增大光子刀项目的业务量,该公司每月按做光子刀项目病人的病例数给予袁晔个人一定数额的好处费。截至2006年底,光子刀项目病例数近500例,该公司支付给袁晔个人好处费15万多元。袁晔除从中支出部分作为放疗科医生奖金分发外,余额均收进自己囊中。江都市人医在和上海某公司签定光子刀项目合作协议时,对奖金、回扣已经作了约定,后袁晔又私下和该公司有关人员商定,为调动科室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奖金和回扣的标准。截至2006年8月,这家公司陆续支付给袁晔5万多元用于发放放疗科奖金和医生回扣,袁晔个人实得近3万元。
江都市人医放疗科收治的患者主要是肿瘤病人,患者在接受治疗期间使用的药物不多,袁晔连这样的“发财机会”也不放过,几年来,经袁晔开出的处方中仅有四五种药品,他就从中收受药品回扣近3万元。扬州纪委办案官员昨日表示,袁晔等人的行为加重了群众的看病负担,败坏了医疗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声誉,造成了医患之间的不信任和医患关系的紧张。对此,该市将结合开展“规范收费医院”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治理和查处力度,遏制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蔓延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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