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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针遗留产妇腹中 兴化大邹卫生院赔偿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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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针遗留产妇腹中 兴化大邹卫生院赔偿5万余元
 
 

 

    本报讯  (记者周书卉)腹部除了疼痛,还是疼痛。6年前,兴化农妇于某产后落下这一毛病。去年的一项检查,终于揭开了谜底———于某腹中居然藏了一根手术针。近日,于某将兴化市大邹中心卫生院告上法庭,要求卫生院为她长达6年的身体、精神痛苦埋单。

    于某说,2000年3月,她在兴化市大邹中心卫生院剖腹产下一男婴,出院后腹部时常疼痛,她多次到卫生院咨询,医生说是术后正常现象。几年来,她腹部疼痛日渐加剧,不能干活。她四处求医问药,均不见效。去年,经兴化市人民医院放射科检查,发现她盆腔内有金属异物影。专家确诊为“剖腹产医疗械具手术针遗留腹部”。 
 

    经鉴定,于某构成十级伤残,院方承担完全责任。

    去年11月,于某入住兴化市人民医院,取出手术针。

    兴化市大邹中心卫生院妇产科一医生回忆,当年,于某剖腹手术关腹时,有一根手术缝针断裂,她在患者腹中仔细寻找,未能找到。于某出院前,曾透视过腹腔,也未发现断针。

    于某认为,由于卫生院疏忽,造成她长达6年的身体和精神痛苦。她将卫生院告上法庭,要求院方赔偿损失。

    兴化法院认为,卫生院在本起医疗事故中负完全责任,应对于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卫生院赔偿于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计50403.54元。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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