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闻网6月30日消息:4月6日,张家口市宣化区一双胞胎产妇在当天下午4时20分产下两名男婴后,出现大出血,而在5时到6时之间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患者家属竟然找不到一个医生,原因是医生们正在交接班,而在下午7时以后的抢救中,医院竟在患者长时间出血的情况下未采取输血措施,导致了产妇死亡。
6月22日,张家口市医学会就此做出鉴定结论,认为该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对病人输血不及时、抢救不得力承担主要责任。
■产后大出血产妇身亡
记者了解到,这名产妇和其丈夫都是石家庄人,来张家口市宣化区以做小本生意为生,产妇名叫高为敬。据产妇丈夫刘现光介绍,今年4月6日,怀孕36周的妻子感到不适,来到宣化河北北方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下简称二附院)妇产科就医。当天下午4时20分左右,其妻子生下了双胞胎男婴。但是,妻子产后出血不止,从4时20分到6时,不足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出血量达700多毫升,血压也降至75/60)。但是,在此紧急情况下,负责医生却未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而且,在5时到6时之间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患者家属刘现光竟然连一个医生也找不到,原因是医生们正在交接班。
刘现光告诉记者,直到当晚7时,医院才着手进行抢救,9时30分,医院采取了切除子宫手术。在患者从下午4时20分生产到晚上9时30分实施手术的5个多小时的时间里,病例记载高为敬失血量达1100多毫升,医院却没有给其输过一滴血。4月7日凌晨6时多,高为敬因抢救无效死亡。对于高为敬的死亡,宣化二附院的死亡诊断为,多脏器功能衰竭、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迟发型羊水栓塞等。
■医学会鉴定: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据刘现光介绍,妻子去世后,他将宣化二附院告上了法庭,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当地医学会做了此起医疗事故纠纷的技术鉴定。张家口市医学会鉴定认为,宣化二附院存在对产妇出血原因诊断不明确、输血不及时、抢救不得力、病历记录欠规范的过失行为。根据病例涂片,鉴定结论认为二附院诊断迟发型羊水栓塞的依据不足。认为,高为敬的死是因产后大出血、失血性休克、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多器官功能衰竭所致,医学会分析认为,产妇的死亡与二附院及有关医务人员的医疗过失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其中二附院及有关医务人员过失行为起主要作用,产妇自身因素起次要作用。鉴定结论认为,该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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