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因为牙齿缺损,安装了全口烤瓷牙,可是装牙后她一直受着病痛的折磨。王女士想找医生说理,但由于看病的地点不在医院,而在医生的家中,导致有理无处说。日前,法律最终保障了王女士的权益,她获赔20多万元。
2004年1月,王女士因牙齿缺损找丈夫的同学、某医院口腔科医生张某诊治。在张某建议下,王女士花了4.5万元在张某家中安装了全口烤瓷牙。不久,王女士到美国工作,之后牙齿出现疼痛、脓肿,她多次到当地的医院就诊,但状态并没有明显的好转。回国前后为了治病,王女士花费了数十万元。去年3月,王女士找到张某,希望协商解决此事,但是没有结果。王女士有理说不清,找到了上海海达律师事务所,接待她的卢意光律师为她指了一条道。随后,王女士就张某无证行医的情况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卫生部门对张某无证行医的行为作出处罚后,王女士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中鉴定机关认为,王女士在修复前为缺失3颗牙齿、2颗龋齿,从治疗角度没有必要进行全口烤瓷牙修复;若美观要求较高者要求进行全口烤瓷牙修复的,医生应以书面形式充分告知可能发生的风险,征得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由于未见相关的文字记录,不能确定有适应症,属不符合诊疗常规。由于违规治疗,结果导致王女士牙齿牙冠部分永久性残缺;继发颞下颌关节综合症、慢性牙周炎、急性颊前庭脓肿;全口烤瓷牙修复不良后影响正常饮食;全口烤瓷牙需重做。根据损害程度,鉴定认为王女士的口腔牙齿损伤属九级伤残;其张口受限属十级伤残。
法院认为,张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无证行医,又违反诊疗常规擅自为3颗牙齿缺失的王女士实施了全口烤瓷牙修复的诊疗行为,导致王女士构成九级伤残,对此张某应承担全部的过错责任,赔偿王女士各项损失共计2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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