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汤文学
接到道里区法院的判决书,医生鲁华(化名)后悔不迭:因自己医术不佳,导致患者下半身截瘫,终身残疾;自己也因此赔偿24万多元。
2002年2月11日,总感到腰酸背痛的李某到道里某医院看病。在中医理疗科,李向接诊的医生鲁华叙述了病情,并说自己已被诊断为患有腰间盘突出症。按照正规医疗程序,医生应对患者做影像检查后,对症治疗。可鲁华听了李的介绍,就开出了让他做10次按摩的处方单子,交钱后开始按摩治疗。回到家,李腰部疼痛越来越重,躺在床上不敢动弹。第二天,李的爱人到医院找鲁询问病情加重原因,鲁华又跟着到患者家“登门服务”,在李全身上下一通按摩,还为患者进行了针灸。鲁走后,李的病痛不但没缓解,反而下半身没有知觉、大小便失禁。医术不佳的鲁华见病人家属又找到医院,自知情况不妙,马上将病人送往哈医大二院治疗。当年12月初,法院组织权威专家会诊得出鉴定结论:鲁华的按摩治疗,导致李某不完全性截瘫,造成了患者三级伤残。法院据此判令鲁华任职的医院赔偿李先生各种费用30万元。
这场因医疗事故造成的纠纷并未就此结束。原来,鲁华的岳母是退休医师,从1996年8月起“承包”了某医院的中医理疗科。当时,鲁没有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却作为见习医生在中医理疗科出诊为患者看病。直至2001年9月,鲁才获得中医医师资格证书,并代替岳母与该医院续签了“承包”合同。因鲁华的责任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医院不甘心拿这笔法院判决的给李先生的赔偿款,于是将鲁华及其岳母告上法庭。
日前,道里区法院一审判决,鲁华及其岳母赔偿医院损失24万余元,再加上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鉴定费近9000元,总共25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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