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事故 >> 医疗纠纷案例 >> 骨科纠纷 >> 文章正文
庸医草率治瘫患者判赔二十四万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庸医草率治瘫患者判赔二十四万
 
 

 

 

 

  本报记者 汤文学

  接到道里区法院的判决书,医生鲁华(化名)后悔不迭:因自己医术不佳,导致患者下半身截瘫,终身残疾;自己也因此赔偿24万多元。

  2002年2月11日,总感到腰酸背痛的李某到道里某医院看病。在中医理疗科,李向接诊的医生鲁华叙述了病情,并说自己已被诊断为患有腰间盘突出症。按照正规医疗程序,医生应对患者做影像检查后,对症治疗。可鲁华听了李的介绍,就开出了让他做10次按摩的处方单子,交钱后开始按摩治疗。回到家,李腰部疼痛越来越重,躺在床上不敢动弹。第二天,李的爱人到医院找鲁询问病情加重原因,鲁华又跟着到患者家“登门服务”,在李全身上下一通按摩,还为患者进行了针灸。鲁走后,李的病痛不但没缓解,反而下半身没有知觉、大小便失禁。医术不佳的鲁华见病人家属又找到医院,自知情况不妙,马上将病人送往哈医大二院治疗。当年12月初,法院组织权威专家会诊得出鉴定结论:鲁华的按摩治疗,导致李某不完全性截瘫,造成了患者三级伤残。法院据此判令鲁华任职的医院赔偿李先生各种费用30万元。

  这场因医疗事故造成的纠纷并未就此结束。原来,鲁华的岳母是退休医师,从1996年8月起“承包”了某医院的中医理疗科。当时,鲁没有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却作为见习医生在中医理疗科出诊为患者看病。直至2001年9月,鲁才获得中医医师资格证书,并代替岳母与该医院续签了“承包”合同。因鲁华的责任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医院不甘心拿这笔法院判决的给李先生的赔偿款,于是将鲁华及其岳母告上法庭。

  日前,道里区法院一审判决,鲁华及其岳母赔偿医院损失24万余元,再加上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鉴定费近9000元,总共25万多元。

 

编辑张早刚律师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提前下班出交通事故是否..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应视为..
·协议离婚一年后反悔要求..
·武汉律师,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武汉律师张早刚代理原告..
·车上人员和第三人转化问..
·武汉律师-最高人民法院..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本案“股东”内部转让份..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